戲曲表演——四功
“四功”是指戲曲表演藝術中的“唱、念、做、打”。是戲曲演員的基本功。它不僅作為基本功,成為戲曲演員表演的基礎,而且作為綜合藝術修養,成為整個戲曲表演藝術的核心與支撐,其重要性,也正在于此。
唱腔
唱功是戲曲表演中第一位重要的表現手法,演唱最基本的要求是字清腔純,節奏準確,以字生腔,以情帶腔。最高標準的唱法是達到說的意境,不是為唱而唱,甚至不要給人以唱的感覺,而是以唱來強化唱詞的語氣,抒發人物的情感。
念白
是與唱功同樣重要的表演手段,甚至有“千斤話白四兩唱”的說法。一要注意字音的準確;二要掌握吐字發音的正確方法;三要念出白口的抑揚頓挫,要有音樂感和節奏感。
做功
即身段動作的表演,無論一舉一動,開門關門,上下樓梯,都要有舞蹈的韻律,有深厚的基本功,要講究以腰為中樞,從動作規律出發來達到自然和諧。在這個基礎上還要注意把技巧動作與人物的身份、動作目的、情感意境結合起來。給人以真實的感覺。
打功
也就是武功,包括翻跟頭、打蕩子各種舞蹈和高難技巧,如起霸、走邊、對槍、下場等。因此必須要有相當的腰、腿、把子的基本功,才能勝任武打表演的需要。武功也要在規范、自如地掌握武功技巧的同時,以武功來表現人物和劇情,做到技不離戲,就是槍來劍往也要打出情感打出語言,而不是單純的賣弄武功。